新西兰:关于向员工支付加密货币的税务处理的裁决草案

2023 年 3 月,新西兰税务局就在以下情况下向雇员支付、发行或提供的加密资产的所得税处理发布了四项裁决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所得税——以加密资产支付的工资和工资——裁决草案规定,此类工资和工资的现金等价物应作为现收现付(PAYE)下的收入纳税。

所得税——以加密资产支付的奖金——与以加密货币支付的工资和工资类似,该裁决草案规定,此类奖金的现金等价物应作为现收现付(PAYE)下的收入纳税。

所得税——雇主向雇员提供的加密资产——根据裁决草案,这些加密资产构成应税附加福利。

所得税——将员工股份计划规则应用于雇主向员工提供的加密资产——该裁决草案认为,员工代币计划可以属于员工股份计划的定义,并产生相应的税收后果。

 

 

泰国:对代币发行人的税收减免

泰国内阁已批准一项法令草案,对向公众发行数字代币用于投资目的的公司免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VAT)。此类代币的二次转让也将免征增值税。

根据该法令草案的定义,投资用数字代币是为特定项目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代币,到目前为止,泰国只有两种根据该定义发行的代币。

该法令草案在成为法律之前需要经过国家立法议会的审查和批准,并在皇家公报上公布,但如果获得批准,它将追溯至2018年5月14日。

 

 

美国:2024 年绿皮书中的加密货币税提案

拜登政府于 3 月 9 日发布的 2024 财年收入提案(“绿皮书”)包括提议修改《国内税收法》中与数字资产相关的多项内容。

 

2024 年绿皮书首次在美国法律中引入了数字资产的广泛定义,即“记录在加密安全分布式账本或部长指定的任何类似技术上的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形式”。

 

这些提案包括征收相当于采矿数字资产电力成本 30% 的消费税。还建议将证券交易中长期存在的“洗售”规则(即在 30 天内购买相同或基本相似的资产时不允许出售资产造成损失)扩展到数字资产。

 

另一项提议是将证券借贷规则扩展到数字资产。这些规则旨在出于税收目的而忽略处置或重新收购(或收购和随后处置)符合某些标准的证券。

 

绿皮书进一步提议对数字资产实行按市价计价会计,并将《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 规定的报告义务扩大到包括美国人在美国境外持有的数字资产。

 

 

 

波多黎各:关于免税区块链活动的通知

波多黎各向某些数字资产和区块链活动提供商提供“出口税收优惠”,允许从波多黎各出口服务的企业享受 4% 的企业税率。

 

2023 年 2 月 22 日,波多黎各经济发展和商务部 (DEDC) 部长发布了DDEC-2023-002 通函,为“区块链技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等术语提供了监管定义。 “区块链验证”、“权益证明和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和“数字资产”等,以协助确定相关活动的激励资格。

 

该通知确认,与区块链技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和区块链验证相关的出口服务被视为符合激励条件的活动。

 

 

 

加拿大:根据拟议规则,加密货币挖矿不在商品及服务税范围内

2023 年 2 月 3 日,加拿大税务局提出规则,不要求因从事采矿活动而获得报酬的人就该活动收取任何商品和服务税 (GST) 或统一销售税 (HST)。

 

拟议规则适用于 2022 年 2 月 5 日起开展的活动。该通知还澄清了该日期之前有关加密资产挖矿活动的 GST/HST 规则。具体而言,该通知规定,对于从事采矿活动并在 2022 年 2 月 5 日之前收到付款的个体矿工提供的应税供应,不适用 GST/HST。对于 2022 年 2 月 5 日之前与其他人一起参与采矿的人员,安排的性质决定了 GST/HST 的申请。

 

 

萨尔瓦多:技术创新广泛免税

3月31日,萨尔瓦多国民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取消该国所有技术创新税。

 

该法案由著名的数字资产支持者、总统纳伊布·布克莱 (Nayib Bukele) 提出,恰逢萨尔瓦多国家比特币办公室 (ONBTC) 成立。

 

该法律取消了技术创新的所有税收(所得税、财产税、资本利得税和进口关税),包括软件编程、编码、应用程序和人工智能开发,以及计算和通信硬件制造。

 

2021 年 9 月,萨尔瓦多成为第一个承认加密货币为法定货币的国家。引入该制度后,居民可以用比特币(BTC)清偿债务、购买商品和服务以及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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