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墨西哥合众国(西班牙语:Estados Unidos Mexicanos,英语:United Mexican States),简称“墨西哥”,是拉丁美洲的经济大国和世界重要的矿业生产国。墨西哥并未像阿根廷、委内瑞拉等国家一样陷入恶性通货膨胀危机之中,但是其金融行业长期被外资垄断,传统银行无法实现目标用户的下沉,大量民间的信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加密货币的金融功能在墨西哥得到发掘,这也促使墨西哥成为了区块链和加密货币使用率最高的拉丁美洲国家之一。金融是推动加密货币在墨西哥得到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墨西哥的加密税制也与金融监管密不可分。本文将从基本税收制度、加密货币监管政策、加密货币税收制度、加密资产税收制度总结与展望四个方面分析墨西哥加密资产监管和税收制度,并对其未来发展方向加以预测。
2.墨西哥基本税收制度概述
2.1 墨西哥税收体系
根据墨西哥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州(市)政府均有权征税,为联邦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地方一级包括州、市两个层面,联邦政府享有征收国内主要税种的权力,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任何一级地方政府都无权征收。
墨西哥联邦政府实行的是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双主体的复合型税制结构,现行税收体系包括的主要税种有:所得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增值税,财产税(以资产为基础课征的最低税收),进出口关税,工资薪金税(主要包括对工资课征的税收、社会保险以及工人住房基金)。另外,联邦税收中还包括一些针对矿产资源和特殊商品及服务而课征的税种,例如对酒精饮料、烟草、汽油、电信服务和汽车征收的消费税。
地方政府包括州和市两级政府,其有权征收的税种包括不动产税、薪金税(主要向雇主征收)、不动产交易税、经营资产税等,还包括其他各种产权登记、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收费。
2.2.1 所得税
墨西哥联邦税法所规定的墨西哥税收居民企业,是指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或有效管理场所位于墨西哥的法律实体。税收协定中,墨西哥通常遵循 OECD 范本所规定的居民企业概念。所以税收协定中的居民企业指根据该国法律,由于其所在地、居住地、管理地、设立地(与墨西哥的税收协定)或其他类似条件而在该国征税的人。但不包括仅就来源于该国的收入征税的人。原则上,如果法律实体不满足墨西哥税收居民企业的定义,则被视为墨西哥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为在墨西哥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公司等法人。在墨西哥设有常设机构的墨西哥非居民企业需就可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收入以及来源于墨西哥的收入在墨西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墨西哥未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则仅需就来源于墨西哥的收入缴纳墨西哥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均按照其毛收入(无扣除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税率,但销售不动产和股份所得的净应税收益和短期的建筑安装及类似工程的所得要按高税率课税。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这类公司被认定为有基于所得税目的而在墨西哥永久建立或固定经营的行为,则从认定之时起,就遵循本国居民公司的纳税规定,按照外国公司在墨西哥已注册的分公司的情况来征税。出售固定资产、股票和不动产所产生的资本收益被认为是普通收入,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墨西哥法律允许出售不动产、股票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收益与通货膨胀指数挂钩。
根据墨西哥的联邦税法,在墨西哥拥有个人永久住所的人被视为墨西哥居民,如果此人在国外也有个人永久住所,那么决定其税收居民身份的主要因素是他的切身利益中心的所在地。以墨西哥为切身利益中心的情形有二:在一个日历年内,个人获得的来源自墨西哥的所得超过总收益的50%;专业活动的主要地点位于墨西哥。如果个人的切身利益中心位于墨西哥,则其应被视为墨西哥居民。不符合前述条件的个人为非居民。墨西哥居民需要就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非居民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是通过墨西哥的常设机构运营并取得收入,二是取得来源于墨西哥的收入。居住在墨西哥的外国人,则只就其在墨西哥境内的所得纳税。居民在应税所得中,允许扣除医疗费用、慈善捐款、教育开支等费用,非居民则不得扣除。自2018年起,个人所得税(ISR)实行上限35%的累进制税率。
2.2.2 增值税
墨西哥的增值税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租金收入以及货物与劳务的进口等课税。在确定适用税率时,作为非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经营收入与增值税应税收入一起作为确定税率的依据。当纳税人履行其纳税义务以及享受其豁免权利时,因投资支出而转嫁的税款必须在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调整。根据新税法,目前墨西哥境内和边境地区的增值税的基本税率均为16%,另外,还将对原先增值税率为零税率的部分项目征收16%的增值税。目前,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农业产品、基本的食品和药品、服务出口、劳务输出等。
2.2.3 资产税
经营资产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它是以资产为基础的最低税收,按公司资产价值的2%征收,是联邦所得税的补充。经营资产税由各州和联邦区征收,税率各不相同。该税种适用于个人和企业资产。不动产税的税基以国家土地注册委员会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评估价值为基础,这两个部门共同负责财产价值的评估。不动产交易税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之一,其税率由州政府制定。最初是作为替代不动产交易印花税而出现的,这些交易包括遗产捐赠、向非营利组织捐赠、各种不动产转让等。
3. 墨西哥的加密货币监管政策
对加密货币的定性决定了墨西哥加密货币监管政策的方向。按照墨西哥银行(西班牙语:Banco de Mexico)的解释,尽管加密货币等也能够像货币一样交换商品或服务,但是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并不符合货币的经典功能。例如,比特币的高波动性使其难以发挥价值储存和记账单位的功能,同时目前接受加密货币的商家较少,加密货币也不能成为通用的交换媒介。[1]而且,加密货币本身并不是金融资产,其价值波动性带来的投资损益只能是在发挥着类似金融资产的功能。
墨西哥是拉丁美洲首个制定具体法律来监管金融科技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国家。目前,该国有三个部门负责监管金融业:墨西哥银行、财政和公共信贷部(SHCP)和国家银行和证券委员会(CNBV)。墨西哥的加密货币监管政策主要围绕着金融科技法(西班牙语:Ley Fintech)及金融科技机构监管法细则(二级法律)等法律展开。
在金融科技迅速发展的浪潮下,2018年,墨西哥通过了金融科技法。该法律主要涉及两方面的授权:一是授权众筹机构(西班牙语:Instituciones de Financiamiento Colectivo-IFC)开展“众筹”交易,例如关于债券、股权或所有权的资本交易,二是授权电子支付机构(西班牙语:Instituciones de Fondos de Pago Electrónico-IFPE)通过数字方式发行、管理、赎回和传输电子资金,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也被涵盖在内。这两类机构都必须遵守最低资本要求,其中电子支付机构如果仅使墨西哥货币开展经营,那么需要满足500000UDI(墨西哥用作墨西哥比索的稳定替代品的指数基金单位)的标准,而如果是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或外币交易或使用基础虚拟资产经营衍生品,那么需要达到700000UDI的标准。
2019年3月,墨西哥银行发布了金融科技法的二级法律,将加密货币公司纳入管辖范围,此后使用加密货币开展业务的公司也必须获得相关授权,违者可能被处以9500-47000美元的罚款,这意味着加密货币业务受到了更严格的资格审查与管控。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采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方式的中小型企业并不适用该法律,只有使用电子交易机制或募集资金(众筹)的金融科技领域的公司才需要授权。有趣的是,作为授权机构之一的墨西哥银行,在该二级法律通过后的数月时间内并未批准过任何一家公司,反而建议相关投资者对加密货币公司保持警惕。
除前述规定之外,墨西哥金融情报机构(FIU)也发布了关于加密货币的报告指南,要求报告加密资产交易以及相关的中介和服务提供商信息。
4. 墨西哥的加密货币税收制度
墨西哥的加密税收制度并不复杂,加密货币等加密资产鲜有特别的税收规定,而主要是遵守墨西哥的一般税法规定。早在2014年,墨西哥联邦税务局便发布了第230号公告,规定了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的税务处理方式。这份公告明确指出,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不被视作法定货币或外币,因此不适用于墨西哥的外汇管制法。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墨西哥税务机关并未区别对待虚拟资产和其他资产,也即任何加密资产的取得和流转都应当遵守与其他动产相同的一般所得税和增值税规定。
但是,对于墨西哥的加密货币税收制度,仍有三点特殊之处:第一,墨西哥政府成立了金融情报秘书处(CARF),该机构旨在建立统一的税收框架,这预示着墨西哥加密货币税收制度可能会日趋完善。第二,相关企业进行的类似于股票或外汇的日内加密货币交易需要缴纳35%的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旨在引导加密货币的日内交易行为,防范金融市场的过大波动,以稳定金融市场的运行。第三,根据金融科技法的规定,自2019年9月10日起,在正常申报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之外,相关加密货币公司在交易额超过50000墨西哥比索或2700美元时,必须单独进行税收申报,这表现出墨西哥金融监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对加密货币公司的密切关注。
5. 墨西哥加密资产税收制度总结与展望
墨西哥加密资产税收制度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税收制度主要依附于一般税收制度,所适用的税收规定主要取决于墨西哥政府对加密资产的法律定性。为数不多的加密资产税收特别规定主要是为了加强合规性审查,以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加密货币等加密资产潜在的金融风险,而并未反映出墨西哥政府鼓励与支持加密资产领域发展的政策态度。窥一斑而见全豹,总体上看,尽管墨西哥政府在不断通过监管、税收等手段回应加密资产的发展新样态,也并未否认加密货币及其交易的合法性,但是其仍然更希望将加密资产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并且一直非常警惕加密资产交易背后的金融风险和加密货币流通对国家货币主权的冲击。
2022年1月,墨西哥银行宣布正努力创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CBDC),并预计在2024年将其投入流通。而就在当年7月,墨西哥国会参议员Indira Kempis提出了一项法案,希望墨西哥能够给予比特币类似法币的地位。截至本文写作完成之时,该法案并未获得通过,墨西哥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也并未面世,但是可以预见的是,无论墨西哥是否选择中心化加密货币的道路、是否给予去中心化加密货币以法币地位,针对比特币等去中心化加密货币设立独立、完善的税收制度都已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唯有如此方能顺应加密货币的发展浪潮,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金融安全与货币主权之间的关系。
文章来源:Tax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