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明确指出,被查获的加密货币应被视为”非货币财产”,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应被视为货币工具。联邦当局声称,加密货币”通常不具备所有货币特征”,强调它们”不能有效地作为记账单位、交易媒介或价值储藏”。

FASAB 发布了一份技术公告,阐明了对被查获和没收的数字资产的会计和报告标准。该公告指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被视为官方数字形式的政府支持货币,实质上起到与实体现金相同的作用。除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外,所有其他数字资产,包括加密资产、加密货币、稳定币、不可替代代币(NFT)、证券代币和隐私币,都应被视为非货币财产。

公告解释说,除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外,数字资产”不被视为法定货币”,且”通常不具备所有货币特征”。它们不能有效地作为记账单位、交易媒介或价值储藏。公告还建议报告实体应使用”公开可观察的该数字资产的活跃市场”来确定被查获和没收的数字资产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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