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已从欧盟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中移除

欧盟新闻稿指出:“英属维尔京群岛已修改了其按要求交换信息的框架(标准1.2),因此被从名单中移除,并将根据经合组织(OECD)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在重新评估之前,BVI已列入附件二。”

这对作为主要离岸金融中心BVI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它反映了BVI政府和利益相关者为满足OECD全球论坛关于要求交换信息的国际标准所做的广泛工作。

 

背景

 

欧盟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于201712月制定。它是欧盟税收外部战略的一部分,旨在促进全球税收良好治理的持续努力。

根据欧盟理事会制定的一套标准对相关司法管辖区进行评估。评估标准包括税收透明度、公平税收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国际标准的执行情况。行为准则小组主席在必要时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司法管辖区进行政治和程序对话。

 

BVI列入名单的背景

2022119日,OECD全球论坛发布了BVI的第二轮同行评审报告,将BVI的评级从“基本合规”下调至“部分合规”。评级低于“基本合规”意味着司法管辖区将自动列入欧盟税务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

BVI的“部分合规”评级涵盖了201631日至2020630日期间收到的信息交换要求(包括20179120181231飓风“伊尔玛”影响的“封锁期”),并评估了截至202299日的法律和监管框架。

至关重要的是,上述评级考虑2022进行的立法修改(包括2022BVI商业公司修订法》和《2022BVI商业公司修订条例》),这些修订202311日生效。

 

One thought on “BVI从欧盟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中移除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