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坦桑尼亚计划修订其《所得税法》,对加密货币交易进行征税。这一提议包括对数字资产交易收益征收3%的预扣税。数字平台所有者或数字资产转账中介将担任预扣代理人。在此类平台上运营的外国公民必须在坦桑尼亚注册并缴纳简化税收。

坦桑尼亚政府预计通过这一措施将额外获得178,600美元(4.65亿坦桑尼亚先令)的税收收入。财政部长穆维古卢·拉梅克·恩切姆巴·马德卢于2024年6月13日在国民议会的讲话中透露了修订税收的计划。

总的来说,坦桑尼亚政府正计划对加密货币交易征收预扣税,要求数字平台充当预扣代理人,并要求外国运营商注册并缴纳简化税收,预计这一举措将为坦桑尼亚政府增加约178,600美元的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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